橡膠壩的運行管理
1一般規定
1.1 橡膠壩工程必須有管理機構。在工程施工時,可由管理籌備機構派人參與施工,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管理機構接管工程。
1.2 工程竣工驗收前,應由管理籌備機構會同設計、施工單位遵照本規范要求,結合工程特點,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和有關制度。橡膠壩工程必須按運行規律進行科學運行。
1.3 管理機構應進行科學管理,并對工程進行經常檢查、觀測、養護、維修和控制運用等。各項記錄應及時整理歸檔,建立完整的技術檔案。
1.4 橡膠壩工程竣工驗收前,必須確定工程管理范圍和安全區域。在管理范圍內嚴禁爆破、采砂、游泳、捕魚、排污、非計劃建筑施工及其它一切不利于橡膠壩安全的活動。
2檢查觀測
2.1 管理機構應監視水情和水流形態、工程狀態變化和壩袋運用情況,及時發現異常現象,分析原因,采取措施,防止發生事故。
2.2 橡膠壩工程檢查工作應包括經常檢查、定期檢查和特別檢查。
1 經常檢查;管理單位應經常對橡膠壩工程各部位、壩袋、錨固件、充排設備、機電設備、通訊設施、河床沖淤、管理范圍內的河道堤防和水流情況等進行檢查。檢查周期,每月應不少于一次。當橡膠壩遭受到不利因素影響時,對容易發生問題的部位應及時加強檢查觀察。
2 定期檢查:每年汛前、汛后、冬季封凍時或在橡膠壩運用前后,應對橡膠壩工程各部位及各項設施進行全面檢查。每年初次運用前,應著重檢查歲修工程完成情況,汛后應著重檢查工程變化和損壞情況,寒冷地區冬季運用的橡膠壩工程,應著重檢查防凍、防冰凌措施的情況。
3 特別檢查:當發生特大洪水、暴雨、暴風、強烈地震和重大工程事故時,應及時對橡膠壩工程進行特別檢查,著重檢查主體工程有無損壞等。
4 定期檢查、特別檢查結束后,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交檢查報告。檢查人員應相對穩定,檢查報告應長期保存。
2.3 觀測工作應有下列項目:壩袋內壓力、壩袋變形、老化、河流上下游水位、河床變形、水流形態、水位、流量、卵石、漂浮物、冰凌等。
2.4 資料整理與整編:觀測結束后,應及時對資料進行整理計算和校核。資料整編應按要求每年進行一次,其整編成果應提交上級主管部門審查。橡膠壩工程管理單位必須對發現的異?,F象作專項分析,必要時可會同科研、設計、施工人員作專題研究。
3維護修理
3.1 橡膠壩工程養護修理工作可分為養護、歲修、搶修和大修,其劃分原則應符合下列規定:
1 維護:對經常檢查發現的缺陷和問題,應及時進行保養和局部修補,保持工程和設備完整清潔,操作靈活。
2 歲修:根據汛后全面檢查發現的缺陷和問題,應對工程設施進行必要的整修和局部改善。
3 搶修:當橡膠壩工程及設備遭受損壞,如壩袋破損、刺洞而漏水(氣)時,必須立即采取搶修措施。
4 大修:當工程發生較大損壞或設備老化,修復工程量大,技術較復雜時,應有計劃進行工程整修或設備更新。
3.2 壩袋維護修理:
1 壩袋表面可涂刷防老化涂層,防老化涂層的施工工藝和方法見附錄E。
2 必須及時清除袋體和壩袋坍落區底板上的砂石等雜物,排除河中危及壩袋安全的漂浮物。
3 當壩袋破損時,應根據損傷程度采用不同的修補方法,詳見附錄E。
3.3 錨固件維護修理:
1 錨固件(含鋼、鐵、木及混凝土)如有松動等,必須按安裝要求旋緊、壓牢、補齊,腐蝕嚴重或劈裂的予以更換。
2 金屬錨因件應定期除銹和涂刷防銹劑。
3 木質錨固件應防止生物蛀蝕和腐爛。
4 應及時清除壩袋附近的淤積物。
3.4 充排設備維護修理:
1 充排設備中的管道、閘閥等易銹蝕構件,應定期除銹和涂刷防銹劑。
2 充排設備(如電動機、水泵、空壓機(風機)、法蘭、閘閥等)出現故障或損壞,必須及時排除故障,進行修復或更換。
3 必須隨時清除滯留在充排水口和安全溢流孔內的淤積物及其它雜物。
4 必須保持安全溢流孔和排氣孔的暢通。
3.5 土工建筑物、石工建筑物、混凝土建筑物的養護修理可參照《水閘技術管理規程》(SL75—94)中的有關規定執行。
4運行控制
4.1 管理單位應根據建壩用途和工程特點,制定運行方案和操作規程,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,必須嚴格執行。
4.2 嚴禁壩袋超高超壓運用,即充水(或氣)不得超過設計內壓力。單向擋水的橡膠壩,嚴禁雙向運用。
4.3 汛期應與上游水利管理部門聯系,根據氣象和水文預報及時掌握水情,提前采取安全保護措施。
4.4 修建在多泥沙河流上的橡膠壩工程,應采取泄洪防淤措施。
4.5 壩頂溢流時,可改變壩高來調節溢流水深從而避免壩袋發生振動。
4.6 寒冷地區的充水式橡膠壩冬季宜坍壩越冬;若不能坍壩越冬,應在臨水面采取防凍破冰措施;冰凌過壩時,對壩袋應采取保護措施。
4.7 橡膠壩擋水期間,在高溫季節為降低壩袋表面溫度,可將壩高適當地降低,在壩頂上面短時間保持一定的溢流水深。
4.8 對于多跨橡膠壩,坍壩時應均勻對稱、緩慢坍落,避免下游有害沖刷。
4.9 坍壩泄流前應事先通知有關單位和部門,并以各種有效信號對危險區域發出警告。
1一般規定
1.1 橡膠壩工程必須有管理機構。在工程施工時,可由管理籌備機構派人參與施工,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管理機構接管工程。
1.2 工程竣工驗收前,應由管理籌備機構會同設計、施工單位遵照本規范要求,結合工程特點,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和有關制度。橡膠壩工程必須按運行規律進行科學運行。
1.3 管理機構應進行科學管理,并對工程進行經常檢查、觀測、養護、維修和控制運用等。各項記錄應及時整理歸檔,建立完整的技術檔案。
1.4 橡膠壩工程竣工驗收前,必須確定工程管理范圍和安全區域。在管理范圍內嚴禁爆破、采砂、游泳、捕魚、排污、非計劃建筑施工及其它一切不利于橡膠壩安全的活動。
2檢查觀測
2.1 管理機構應監視水情和水流形態、工程狀態變化和壩袋運用情況,及時發現異?,F象,分析原因,采取措施,防止發生事故。
2.2 橡膠壩工程檢查工作應包括經常檢查、定期檢查和特別檢查。
1 經常檢查;管理單位應經常對橡膠壩工程各部位、壩袋、錨固件、充排設備、機電設備、通訊設施、河床沖淤、管理范圍內的河道堤防和水流情況等進行檢查。檢查周期,每月應不少于一次。當橡膠壩遭受到不利因素影響時,對容易發生問題的部位應及時加強檢查觀察。
2 定期檢查:每年汛前、汛后、冬季封凍時或在橡膠壩運用前后,應對橡膠壩工程各部位及各項設施進行全面檢查。每年初次運用前,應著重檢查歲修工程完成情況,汛后應著重檢查工程變化和損壞情況,寒冷地區冬季運用的橡膠壩工程,應著重檢查防凍、防冰凌措施的情況。
3 特別檢查:當發生特大洪水、暴雨、暴風、強烈地震和重大工程事故時,應及時對橡膠壩工程進行特別檢查,著重檢查主體工程有無損壞等。
4 定期檢查、特別檢查結束后,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交檢查報告。檢查人員應相對穩定,檢查報告應長期保存。
2.3 觀測工作應有下列項目:壩袋內壓力、壩袋變形、老化、河流上下游水位、河床變形、水流形態、水位、流量、卵石、漂浮物、冰凌等。
2.4 資料整理與整編:觀測結束后,應及時對資料進行整理計算和校核。資料整編應按要求每年進行一次,其整編成果應提交上級主管部門審查。橡膠壩工程管理單位必須對發現的異?,F象作專項分析,必要時可會同科研、設計、施工人員作專題研究。
3維護修理
3.1 橡膠壩工程養護修理工作可分為養護、歲修、搶修和大修,其劃分原則應符合下列規定:
1 維護:對經常檢查發現的缺陷和問題,應及時進行保養和局部修補,保持工程和設備完整清潔,操作靈活。
2 歲修:根據汛后全面檢查發現的缺陷和問題,應對工程設施進行必要的整修和局部改善。
3 搶修:當橡膠壩工程及設備遭受損壞,如壩袋破損、刺洞而漏水(氣)時,必須立即采取搶修措施。
4 大修:當工程發生較大損壞或設備老化,修復工程量大,技術較復雜時,應有計劃進行工程整修或設備更新。
3.2 壩袋維護修理:
1 壩袋表面可涂刷防老化涂層,防老化涂層的施工工藝和方法見附錄E。
2 必須及時清除袋體和壩袋坍落區底板上的砂石等雜物,排除河中危及壩袋安全的漂浮物。
3 當壩袋破損時,應根據損傷程度采用不同的修補方法,詳見附錄E。
3.3 錨固件維護修理:
1 錨固件(含鋼、鐵、木及混凝土)如有松動等,必須按安裝要求旋緊、壓牢、補齊,腐蝕嚴重或劈裂的予以更換。
2 金屬錨因件應定期除銹和涂刷防銹劑。
3 木質錨固件應防止生物蛀蝕和腐爛。
4 應及時清除壩袋附近的淤積物。
3.4 充排設備維護修理:
1 充排設備中的管道、閘閥等易銹蝕構件,應定期除銹和涂刷防銹劑。
2 充排設備(如電動機、水泵、空壓機(風機)、法蘭、閘閥等)出現故障或損壞,必須及時排除故障,進行修復或更換。
3 必須隨時清除滯留在充排水口和安全溢流孔內的淤積物及其它雜物。
4 必須保持安全溢流孔和排氣孔的暢通。
3.5 土工建筑物、石工建筑物、混凝土建筑物的養護修理可參照《水閘技術管理規程》(SL75—94)中的有關規定執行。
4運行控制
4.1 管理單位應根據建壩用途和工程特點,制定運行方案和操作規程,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,必須嚴格執行。
4.2 嚴禁壩袋超高超壓運用,即充水(或氣)不得超過設計內壓力。單向擋水的橡膠壩,嚴禁雙向運用。
4.3 汛期應與上游水利管理部門聯系,根據氣象和水文預報及時掌握水情,提前采取安全保護措施。
4.4 修建在多泥沙河流上的橡膠壩工程,應采取泄洪防淤措施。
4.5 壩頂溢流時,可改變壩高來調節溢流水深從而避免壩袋發生振動。
4.6 寒冷地區的充水式橡膠壩冬季宜坍壩越冬;若不能坍壩越冬,應在臨水面采取防凍破冰措施;冰凌過壩時,對壩袋應采取保護措施。
4.7 橡膠壩擋水期間,在高溫季節為降低壩袋表面溫度,可將壩高適當地降低,在壩頂上面短時間保持一定的溢流水深。
4.8 對于多跨橡膠壩,坍壩時應均勻對稱、緩慢坍落,避免下游有害沖刷。
4.9 坍壩泄流前應事先通知有關單位和部門,并以各種有效信號對危險區域發出警告。